寻甸县公安局中心机房迁移项目方案征选公告
寻甸县公安局中心机房迁移项目方案征选公告
寻甸县公安局中心机房迁移项目
方案征选公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拟对“寻甸县公安局中心机房迁移项目”进行方案征选评审,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参加。现对本项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需求为:将目前位于寻甸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六楼的中心机房迁移至一楼杂物间,机房迁移后,由原来的1整间,调整变为3个独立空间,分别为配电间、公安网机房、视频网数据存储机房。现机房内设备:16个机柜、7台存储设备、52台服务器、28台网络设备、2套UPS、3台空调。
二、方案要求
1、机房迁移项目应包含新机房装修、机柜统一配置、机房配电供电系统(UPS电源利旧)、空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本次迁移建设机房非模块化机房;
2、在完成迁移的基础上,按照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完成2个等保二级信息系统的加固整改工作,确保2个系统符合二级等保的要求,并通过专业机构测评,出具测评报告;
3、机房迁移过程中必须确保本单位内部网络畅通,不影响正常办公,网络切割时导致局部断网时长不超过8小时;
4、机房装修施工前,现有房间内的应急储备物资、杂物由施工方负责搬移至指定位置。
三、相关说明
1、各参选单位报名成功后于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到寻甸县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值班室登记后统一进行现场踏勘,超过规定时间的参选单位取消现场踏勘资格;
1.1踏勘地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寻甸县仁德镇凤凰路10号);
1.2其他:
(1)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情況,参选单位在编制方案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参选单位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采购人将从各参选单位提交的方案中,评选和优化合成适应项目需求的条件,并据此进行申报、审核,备案完成后进行采购。
四、参选原则
(1)拟提交的方案应当满足项目需求,不得在方案中故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本次方案未涉及到专利、知识产权、定制技术标准等需求,本次方案征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参选单位自己承担,采购人不支付编制费用。
(3)参加征选的参选方案在正式招采程序进行时并不代表有优先推荐权。
五、参加征选单位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邮箱**********@qq.com(请注明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李宗阳,联系电话:0871-********确认报名。
(2)参选单位须将参选方案以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1份)的形式递交至递交地点。
(3)方案递交截止时间:确认参与单位,请于2023年12月5日16时00分前将参选方案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方案等相关资料,采购人不予接收。
(4)方案递交地点: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寻甸办事处会议室(寻甸县锦湖花园1期月华路1号)会议室。
(5)未加盖公章或未密封的资料,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寻甸县仁德镇凤凰路10号
联 系 人:许慧宁
联系电话:0871-********
日 期:2023年11月17日
标签: 机房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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