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公安局关于购买警务辅助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选聘公告
东方市公安局关于购买警务辅助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选聘公告
东方市公安局关于购买警务辅助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选聘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东方市公安局为701名警务辅助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380元/人/年,预算金额******元(以实际报价及购买份数为准)。
三、选聘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未列入失信名单,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在我市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保险公司;
4.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项目需求
险种 | 具体细分 | 保额(元)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 意外身故 | ≥50万 |
意外伤残 | ≥50万 | |
意外伤害医疗 | 意外医疗 | ≥5万 |
住院津贴 | 住院津贴 | ≥400元/人/天 |
交通意外保险 | 搭乘汽车 | ≥30万 |
搭乘火车 | ≥30万 | |
搭乘飞机 | ≥80万 | |
团体重大疾病 | 重大疾病 | ≥1万 |
一年期定期寿险 | 疾病身故 | ≥10 万 |
备注:参与报名的单位务必提供包含但不局限于上述项目,保额不得低于项目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东方市公安局(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3号东804)。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资信证明或财务报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保险方案或计划书(内含保险报价)、服务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截图、选聘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备注:必须选派本公司员工现场报名,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合同等相关证明、身份证核验。报名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独立密封。(备注: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选聘选定工作)
六、评选方式
评选工作由我局党政办、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作为监督部门列席评选会议)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统一拆封确认。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评分小组以保险方案优、提供险种多、报价低等因素进行评分,最后综合评分高的单位作为本次被选聘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联系人:江警官,联系电话:15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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