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
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
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590*****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重新招标) | ||||||||||||||||||||||||||||||||||||||||||||||||||||||||||||||||||||||||||||||||||||||||||||||||||||||||||||||||||||||||||||||||||||||||||||||||||||||||||||||||||||||||
标段编号 | A320*****590*****001002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二标段)(重新招标)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8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吕四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老环城南路南侧,西至国华路,东至建华路,北至环城南路,南至农田。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平方米,其中:西地块总建筑面积为******.7平方米;东地块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工程投资西地块约5.33亿元、东地块约4.15亿元。 2.1.3工期要求:8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6 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确保“陶桂林杯”,争创“紫琅杯”。 2.2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西地块,二标段为东地块。招标内容:①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包括主体工程的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人防、PC、幕墙、室内公共部位装饰、景观绿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及室外配套【门卫、围墙、道路、雨水、污水、室外消防、技防、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路灯、楼宇亮化、各专业管线进行整合、供水供电配套用房等(不含供水、二次供水、供配电、燃气、电信配套(三网合一)、广电工程)】。 ②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人防设备、新风系统设备、抗震支架、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 ③协助招标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等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④除小区供电接至住户、商户计量表箱(含电表)和小区供水接入各住户、商户水表箱内(含水表)、二次供水以外的供水供电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二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企业财务状况: /。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一标段4.9万平方米及以上、二标段3.8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R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R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人必须于2023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26家企业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2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86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吕四港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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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吕四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老环城南路南侧,西至国华路,东至建华路,北至环城南路,南至农田。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平方米,其中:西地块总建筑面积为******.7平方米;东地块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工程投资西地块约5.33亿元、东地块约4.15亿元。 2.1.3工期要求:8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6 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确保“陶桂林杯”,争创“紫琅杯”。 2.2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西地块,二标段为东地块。招标内容:①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包括主体工程的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人防、PC、幕墙、室内公共部位装饰、景观绿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及室外配套【门卫、围墙、道路、雨水、污水、室外消防、技防、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路灯、楼宇亮化、各专业管线进行整合、供水供电配套用房等(不含供水、二次供水、供配电、燃气、电信配套(三网合一)、广电工程)】。 ②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人防设备、新风系统设备、抗震支架、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 ③协助招标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等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④除小区供电接至住户、商户计量表箱(含电表)和小区供水接入各住户、商户水表箱内(含水表)、二次供水以外的供水供电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二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企业财务状况: /。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一标段4.9万平方米及以上、二标段3.8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R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R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人必须于2023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26家企业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2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86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吕四港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
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590*****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重新招标) | ||||||||
标段编号 | A320*****590*****001002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二标段)(重新招标) | ||||||||
招标人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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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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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8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吕四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老环城南路南侧,西至国华路,东至建华路,北至环城南路,南至农田。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平方米,其中:西地块总建筑面积为******.7平方米;东地块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工程投资西地块约5.33亿元、东地块约4.15亿元。 2.1.3工期要求:8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6 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确保“陶桂林杯”,争创“紫琅杯”。 2.2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西地块,二标段为东地块。招标内容:①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包括主体工程的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人防、PC、幕墙、室内公共部位装饰、景观绿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及室外配套【门卫、围墙、道路、雨水、污水、室外消防、技防、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路灯、楼宇亮化、各专业管线进行整合、供水供电配套用房等(不含供水、二次供水、供配电、燃气、电信配套(三网合一)、广电工程)】。 ②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人防设备、新风系统设备、抗震支架、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 ③协助招标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等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④除小区供电接至住户、商户计量表箱(含电表)和小区供水接入各住户、商户水表箱内(含水表)、二次供水以外的供水供电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二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企业财务状况: /。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一标段4.9万平方米及以上、二标段3.8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R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R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人必须于2023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26家企业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2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86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吕四港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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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一至二标段)(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吕四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老环城南路南侧,西至国华路,东至建华路,北至环城南路,南至农田。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平方米,其中:西地块总建筑面积为******.7平方米;东地块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工程投资西地块约5.33亿元、东地块约4.15亿元。 2.1.3工期要求:8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6 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确保“陶桂林杯”,争创“紫琅杯”。 2.2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西地块,二标段为东地块。招标内容:①启东市吕四洋吕铁路安置房工程包括主体工程的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人防、PC、幕墙、室内公共部位装饰、景观绿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及室外配套【门卫、围墙、道路、雨水、污水、室外消防、技防、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路灯、楼宇亮化、各专业管线进行整合、供水供电配套用房等(不含供水、二次供水、供配电、燃气、电信配套(三网合一)、广电工程)】。 ②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人防设备、新风系统设备、抗震支架、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 ③协助招标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等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④除小区供电接至住户、商户计量表箱(含电表)和小区供水接入各住户、商户水表箱内(含水表)、二次供水以外的供水供电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二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企业财务状况: /。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一标段4.9万平方米及以上、二标段3.8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R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R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人必须于2023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26家企业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2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86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吕四港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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