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实验室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HD20231117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 招标条件
本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实验室搬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 17 万元,招标人为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实验室搬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实验室搬迁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实验室搬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将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指定邮箱(lnhd7799 126.com)并写明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接收采购文件的邮箱,
发送主题应为: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主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资料不予接收,并及
时通知代理公司进行核实,未经核实,不予发放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421-3907799。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 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最高限价:170000.00
3.采购需求: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实验室搬迁(详见采购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5.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包括: 1 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 法人授权书(法定
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市粮油监督检测站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燕都大街 315 号
联 系 人:白云霞
电 话:0421-7100265
电子邮件:002651254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 152-3 号
联 系 人: 隋立栎
电 话: 0421-3907799
电子邮件: lnhd7799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