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林场名优经济示范招标公告
龙潭林场名优经济示范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70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岫岩满族自治县龙潭林场名优经济示范项目已由鞍山市林业局及鞍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鞍林发(2015)30号《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资金31.91%、地方财政资金15.96%及自筹资金52.13%,招标人为岫岩满族自治县龙潭林场,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估算价:437万元
2.2项目规模:示范基地建设总面积3000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龙潭镇龙潭村、梨洒沟村、张家堡村
2.4计划工期:2016年3月21日开工,2016年10月31日竣工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植物成活率当年达到85%及以上。
2.6招标范围:山核桃基地改造,同时在山核桃冠下种桔梗;新建看护用房;新建作业道路;新建高标准水井、蓄水池、防护栏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6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仅出售给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以下证件的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驻本项目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为6.0万元。
5.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岫岩满族自治县龙潭林场
地 址:岫岩满族自治县龙潭镇龙潭村
联 系 人:栾胜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6层
邮政编码:114009
联 系 人:满斯林、张秀茹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801
电子邮件:lnbzzbb@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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