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销售)拟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服务进行框架选商招标,具体工作量以框架合同约定期限内实际发生为准。

2.2招标范围:

福建销售拟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主要包括:

2.2.1 加油(气)站、油气合建站、综合能源站(含加油、加气、充电、换电、储能、光伏、非油、氢能等)的全资(收购、新建)、租赁项目。

2.2.2股权项目(包括新设股权、收购股权及增资扩股)含加油(气)站、油气合建站、综合能源站(含加油、加气、充电、换电、储能、光伏、非油、氢能等)。

2.2.3独立的非油、充(换)电站、光伏、加氢站项目。

2.2.4其它项目。

2.2.5 中标人数量。

N为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当N≤2时,否决所有投标;当N=3时,推荐综合排名前2名为中标人,当N>3时,推荐综合排名前3名为中标人。

当入围数量为3名时,工作量分配原则如下:

入围单位 工作量分配

第一名 三明、龙岩、泉州、莆田区域项目

第二名 福州、厦门、宁德区域项目

第三名 漳州、南平区域项目

当入围数量为2名时,工作量分配原则如下:

入围单位数量 工作量分配

第一名 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区域项目

第二名 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区域项目

注:因中标人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完成中标范围内工作量的,由招标人根据入围单位的排名顺序优先选择排名靠前的单位。中标人违约3次,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其工作量按排名顺序优先选择排名靠前的单位。(具体违约条款详见合同)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及其它相关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取得批复文件。

2.5报价方式:定额报价+固定费率

2.6付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2.7服务期限:框架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3年。

2.8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服务地点:福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是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准入的具备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石化专业或石油天然气)及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咨询准入资质)。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准入资质(供应商的状态须为“正常”)。(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以来有招标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1项。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可研报告的盖章封面及目录部分扫描件。

3.4 财务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

3.4.2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承诺书

3.5 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5.5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中填写的标书费发票开票信息,必须与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信息、中标服务费发票开票信息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情况,将影响该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8楼

联系人:姚志疆150 0501 979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 罗紫君

电 话:180*****980

电子邮件:*********@qq.com;

2023年11月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流程概述(中石油交易平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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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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