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通知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通知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开展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实施2020年以来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通知》(琼农计财〔2022〕59号)文件要求,我市盘活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资金,开展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促进我市生猪生产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为落实2020年以来的良种补贴项目资金支出,对我市2023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规模养殖场进行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减少生猪疫病传播,提高生猪养殖效益,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上备案,并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

(二)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补贴不超过 40 元。

(三)补贴方式。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程序审核材料,并依据材料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殖场主社保卡(公司或者合作社发放到对公账户)。

三、项目实施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2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组401。

(二)核查。2023年11月25日前完成核查工作。

(三)公示。2023年11月30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来源及金额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良种补贴)结余资金29.924万元。

五、其他要求

本通知的有关工作参照《海南省农业农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0〕395号)文件要求执行。(地址: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组401,联系人:林小玲0898-********。)

附件:1.万宁市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

2.养殖场(户)能繁母猪耳标登记核查表

3.《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万宁市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万宁市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xls
附件2:养殖场(户)能繁母猪耳标登记核查表.xls
附件3:关于印发万宁市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标签: 生猪良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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