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智能化建设验收标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淄博市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智能化建设验收标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淄博市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智能化建设验收标识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淄博市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临淄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 16:1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淄博市临淄区塑化城精品塑化区12排2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淄博市临淄区塑化城精品塑化区12排2号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l刘云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3-******* | ||
采购单位 | 淄博市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临淄区桓公路2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煜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淄博市临淄区塑化城精品塑化区12排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33-******* |
项目概况
淄博市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智能化建设验收标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淄博市临淄区塑化城精品塑化区12排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YHCS2023-038
项目名称:淄博市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智能化建设验收标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小微企业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磋商报价×95%,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还须提供代理商的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出示以上证明材料,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须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二)监狱企业
1、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磋商报价×95%,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须将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磋商报价×95%,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供应商如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副本中可放其复印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供应商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声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附后,另附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3.5、本项目分为1个包,评选出1家成交单位;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淄博市临淄区塑化城精品塑化区12排2号
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1)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携带U盘现场拷取磋商文件。(3)报名地点:山东煜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区塑化城精品塑化区12排2号)。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淄博市临淄区塑化城精品塑化区12排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淄博市临淄区塑化城精品塑化区12排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淄博市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临淄区桓公路220号
联系方式:0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煜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临淄区塑化城精品塑化区12排2号
联系方式: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l刘云志
电 话: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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