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中心站2023年小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汕头中心站2023年小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汕头中心站2023年小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杰思信息大厦9楼A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NA3C99

项目名称:汕头中心站2023年小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采购内容:拟购置氨离子浓度检测仪1台、浮游生物网1套、卧式冰柜1台、便携式抽滤装置2套、采水器2台、表层油类分析采水器1台、海洋透明度盘1个、铅鱼1个、便携式pH计6台、浊度计6台、便携式离心机2台、磁力搅拌器4台、二级声校准器1个、工况枪2支、流速仪2台、便携式溶解氧仪4台、三杯式风速仪4台、便携式铂钴色度光度测定仪3台(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交货或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或 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 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 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杰思信息大厦9楼A11

方式:本项目支持现场购买或邮购,原件核查的项目须到现场办理,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754-********(黄小姐)。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均需在投标有效期范围内并提供原件校对。

请投标人报名时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加盖公章):

①提供2021 年或 2022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②新成立公司提供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内容涵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5)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6)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杰思信息大厦9楼A11)

五、公示网址

公示网址:在(www.chinabidding.cn/)、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gzsjz.cn)、中国财经报网(http://www.cfen.com.cn/)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环境监控中心

联系方式: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杰思信息大厦9楼A11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754-********

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广东,汕头

标签: 小型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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