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微生物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HY-2023-59)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市辖区
一 招标条件
本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微生物检测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 万元,招标人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微生物检测仪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微生物检测仪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微生物检测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 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 技术资格和能力 资金 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
理能力,经验 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
商投标)
5.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其附件 附表 产品技术
要求,且必须完整清晰 不得遮盖涂改)
6.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相同品牌产品且通
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
8.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和 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文件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以上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
件留存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概不受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150 元人民币。获取地点:石家庄市新石中路 375 号金石大厦 A
座 719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谈固院区住院三楼学术报告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谈固院区住院三楼学术报告厅
七 其他
招标范围:微生物检测仪采购
供货周期:15 天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大街 16 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311-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航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 375 号金石大厦 A 座
联 系 人: 倪丽丽 孟文宇
电 话: 0311-
******** 电子邮件:
159*****760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