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高资海轮锚地应急拖轮租赁服务项目招标

镇江港高资海轮锚地应急拖轮租赁服务项目招标

鉴于绿资公司镇江港高资海轮锚地维护疏浚项目即将施工,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以及与锚地区相邻航道内船舶航行、锚泊安全,需租赁一艘应急维护拖轮。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镇江市港发绿色资源公司,项目立项已完成,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企业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发布媒体为集团门户网站。

二、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镇江港高资海轮锚地应急拖轮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镇江港高资海轮锚地,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3.招标范围: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租赁一艘应急维护拖轮,为高资海轮锚地维护疏浚项目提供现场巡查、维护、护航、助拖、固体垃圾接收、驱离无关船舶的服务;

4.招标内容:应急维护拖轮按照现场调度指令为高资海轮锚地维护疏浚船舶提供以下服务:

(1)维护施工现场多艘施工船舶抛锚、交叉施工的安全;

(2)维护运输船舶装载、离档及停泊沥水期间的安全;

(3)维护施工水域秩序,确保该水域船舶进出通道的畅通安全;

(4)满足施工区域船舶生活垃圾接收及其附近水域应急处置的需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投标人需具有1艘应急拖轮。应急拖轮可以自有或者租赁,人员适任、人证相符,符合海事的最低配员要求。自有船舶应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有效检验证书和船员资质证书;租赁船舶应提供相关租赁合同、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有效检验证书和船员资质证书;同一艘船舶只能用于一个投标人进行投标。

3. 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11月1日(含)至今的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截图须能体现相应信息。

5.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最高限价:9万元/月(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废标。

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包含中标人使用船舶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法定保险等劳动报酬,生产、生活、劳动保护所需费用及船舶保险、润滑油、保养修理、配件物料等本项目涉及到全部费用(不包含燃油费用)。

五、服务期要求

1. 租赁服务期原则上与维护清淤施工项目同步,预计租赁服务期为10个月,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6月至9月为汛期,不施工,汛期不计算在租赁服务期内)。

2. 若遇汛期时间调整、汛期内招标人对船舶有其它工作安排、施工工期跨年至2025年等情况出现,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相关事项。

六、技术要求

(一)应急拖轮要求

1.主机功率≥200KW;

2.具备绑拖、吊拖、顶推功能;

3.船舶法定证书齐全有效,船舶航区至少为B级航区;

4.船舶须满足海事环保要求;

(二)应急拖轮人员配备要求(满足24小时用船)

1.船舶配员需满足海事配员要求,技术船员资质证书合法有效;

2.船舶及技术人员均购买相关保险;

七、质量验收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提供相关船舶检验和船员证书,同时经过招标人的审核认可;

2.船舶、人员审核后,船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试车运行,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验收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规定要求;

3.验收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相关检验资料,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船舶检验证书等法定证书;

②安全管理体系应急预案。

八、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捌仟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本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于开标前采用电汇方式,汇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为:

户名:镇江市港发绿色资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

银行账号:381*****001**********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项目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②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为90日。

九、支付条款

1.本项目为综合单价招标,因政策影响及市场波动等因素均不作调整。

2.本项目无预付款。每月15日前,招标人结算支付给中标人上月租赁服务费用。当服务天数不足1个月时,租赁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计算(中标价/31*天数)。中标人须开具船舶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参与本招标项目的船舶相关合规性证明文件、投标人业绩、承诺书、信用情况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有1项重大偏差,即是对招标文件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评审为不合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最低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报价相同,按照投标人合同业绩数量最多的确定为中标人;如果合同业绩再相同,按照投标人注册资金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如再相同,则由招标人指定或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重大事项偏差事项说明书

序号

重大事项偏差内容

1

未提供有效的投标报价函

2

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

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

未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船舶相关合规性证明文件

5

未提供有效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6

未提供有效的承诺书

7

未提供有效的“信用中国”网站网页截图

十一、投标文件组成(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封面(详见附件1);

2.投标报价函(详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3);

4.投标人营业执照(详见附件4);

5.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船舶相关合规性证明文件(详见附件5);

6.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详见附件6);

7.承诺函(详见附件7);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页截图(详见附件8)

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建议采用压缩投标文件并对压缩包进行加密的方式。

2.投标文件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

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中标人中标后应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套。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受理),向我司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获取电子招标文件(邮箱lszy@zjgkfz.com),报名材料包括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上午10:00。

递交地址: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发至邮箱lszy@zjgkfz.com。

十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镇江市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号楼14层B-1515开评标室。

开标形式:采用网络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前通过企业邮箱向各位投标人发送腾讯会议APP链接,投标人通过点击会议链接加入会议参与开标。

十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审室。

联系电话:0511-********

十七、其他

1.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联系踏勘。踏勘联系人:方锴岳 186*****503

2. 中标人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5400元(伍仟肆佰元整)。

十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港发绿色资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

方锴岳 186*****503

王华宇 05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拖轮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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