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锦华佳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设备配套项目五标段艺术学院设备采购项目一包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锦华佳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设备配套项目五标段艺术学院设备采购项目一包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设备配套项目五标段(艺术学院设备采购项目)一包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JS-GK-2023-084-01
项目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设备配套项目五标段(艺术学院设备采购项目)一包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设备配套项目五标段(艺术学院设备采购项目)一包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设备配套项目-艺术学院智慧数码钢琴及录音教学一体化实训室设备购设备。
备注: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免费质保,电子产品根据国家三包要求提供质保。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财库〔2020〕18号文、财库〔2020〕19号文、财库〔2020〕46号文、财库〔2014〕68号文、财库〔2017〕141号等(中小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投标人须为涵盖相应产品经营范围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分公司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前3个月的税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单位按成立年份提供)
⑥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凡拟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联系方式:0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锦华佳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团结北街43幢24号
联系方式:0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江玉
电 话:0992-*******
附件信息:
招标
|
新疆锦华佳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新疆
新疆
新疆
新疆
新疆
新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