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近红外脑功能成像仪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近红外脑功能成像仪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近红外脑功能成像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 20: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预算金额 | ¥2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强 刘豆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003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南街2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力德财富大厦16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003 |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
项目编号: NXHR-2023-109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近红外脑功能成像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近红外脑功能成像仪采购 | 医用光学仪器 | 1 | 近红外脑功能成像仪 |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 号),分支机构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6.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要求,(1)对于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 A 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 A 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 A 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 7.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要求,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齐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如涉及第三类医疗产品需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已提供包含二类或三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
时间: 2023-11-17 18:00:00 至 2023-11-2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3-12-0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 发布。 2.其他事宜: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 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 号。 2.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 0951-******* 咨询。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南街236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力德财富大厦1601
联系方式: 153*****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立军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强 刘豆豆
电话: 153*****00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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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11-17
标签: 近红外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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