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城市管理局卢氏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配套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卢氏县城市管理局卢氏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配套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卢氏县城市管理局卢氏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配套基础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3-120 | |||||||||||
2、项目名称:卢氏县城市管理局卢氏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配套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0,119,5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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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名称:卢氏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配套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5.2、采购人: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5.3、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3-120、LSGZ[2023]291-Z207 5.4、采购内容:25T吊装压缩式垃圾车、3T勾臂车、5立方环保深埋桶、3立方铁皮垃圾箱、240升其他垃圾桶(塑料)、120升其他垃圾桶(塑料)等。(详见采购清单)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5.6、预算金额:¥********.00元; 5.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8、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5.9、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10、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11、质保期:一年 5.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 | |||||||||||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2月1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化投标文件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2月1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 |||||||||||
六、招标公告期限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 3、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卢氏县东明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 |||||||||||
联系人:刘章军 | |||||||||||
联系方式:138*****72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中塍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23室 | |||||||||||
联系人:高天 | |||||||||||
联系方式:138*****39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高天 | |||||||||||
联系方式:138*****398 |
标签: 配套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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