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计算机、打印机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计算机、打印机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编号:HBGP-2008-0015

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计算机、打印机项目

询价采购邀请函

受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的委托,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对计算机、打印机项目(项目编号:HBGP-2008-0015)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第一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需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1

台式计算机

CPU:E4400/1G内存/160G硬盘/DVD刻录/256M独显/键盘、鼠标/17寸宽屏液晶/音箱/3年质保/预装WINXP系统

1

现货

第二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推荐品牌及技术需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1

打印机

HP1020

1

现货

第三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推荐品牌及技术需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1

打印机

HP1522NF

10

现货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提供的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

(五)在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一次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所投产品的代理、授权证书、经销许可证明等。多次参加河北区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授权证书、经销许可证明等。

(六)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提供3C认证证明。

(七)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一种品牌。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含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验收合格的最终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设备及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请供应商于2008年1月21日下午16:30点前将报价文件递交(或传真)至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邮政编码:300143

网 址: www.ccgp-tianjin.gov.cn/tj-hebeigp.jsp

电子邮箱:hbqzc@163.com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 张先生、陆先生

采购单位: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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