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年度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维护采购比价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年度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维护采购比价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拟就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维护采购项目进行比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二)比价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9层省交通质安中心; (三)项目内容:2023-2024年度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维护供应商; (四)付款方式:季结; (五)服务期:一年(合同约定日期计)。 二、参加比价单位资质条件 (一)参加比价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三年以上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维护供应经验; (二)参加比价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参加比价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参加比价单位必须具备有我中心主要设备的厂家维修资质及维修工程师。 三、比价单位提供材料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供应商是企业的,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我中心主要设备的厂家维修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厂家官网截图和维修资质证明材料); (三)报价表:报价表报价应考虑在服务期内人工、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变动及政策性调整的影响,每一项报价不得超过清单内所列单价(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维护采购项目报价清单); (四)所有比价资料须密封包装,并加盖封口章,封面写好“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维护采购项目比价资料”,在比价前送交我中心。 四、比价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8:30前,逾期恕不接受。 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9层省交通质安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田女士,0591-********。 五、比价原则 中心采购办对响应公司的比价文件进行审查,以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实质响应的公司应不少于3家,否则比价作废。供应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比价文件作废。 六、其他要求 采购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采购清单内的所有打印设备耗材,不因政策或市场价格的变化等因素而调整,打印设备耗材价格按中标金额执行。采购清单外的打印设备耗材,经友好协商,根据打印设备耗材供应及维护服务市场行情确定。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拥有上述条款的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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