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2023年-2024年理赔中心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含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2023年-2024年理赔中心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含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的委托,现就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2023年-2024年理赔中心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含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ZTGX08-FWZB-2023-028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2023年-2024年理赔中心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含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招标需求:
项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1 | 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2023年-2024年理赔中心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含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一)招标内容(采购需求) 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含食材配送)采购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提供卫生安全的餐饮服务。工作日期间,提供每日早餐与中餐两个餐次,每个餐次110-150人的餐饮服务。在节假日或工作日期间,提供会议、培训等供餐服务,每餐次人数约为20至180人的供餐服务。 2.根据员工就餐后反馈的意见,不断改进食堂服务质量与菜品种类并及时调整菜品口味。 3.提供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 4.维护保养食堂设备设施,以及防火、防毒、防盗。 (二)服务内容要求 1.负责理赔中心员工食堂的早餐与中餐,晚餐不提供,现有150人在理赔中心本部用餐。(节假日或工作日期间如有临时开餐需求服务时,必须能提供餐饮服务,用餐人数约为180人,如有人数变化会提前通知服务商)。 2.供餐时间(早餐:上午7点30分至8点,午餐:中午12点至13点)。 3.每天上午7:00之前把当天食材按时送到理赔中心食堂(地点:南宁市大沙田金象大道2号),招标人如有其他特殊要求或临时补货,服务商须在发送订单后2个小时内送到理赔中心食堂。 4.免费送货,货物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保质保量,问题货物及时更换处理。 5.每次员工用餐完毕后食堂地板、桌椅必须进行清洁干净。厨房用具,每次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洁干净并摆放整齐(刀、砧板、洗菜盆等)。冰箱内的冰要按时清理干净,厨房抽油烟设备至少每个季度进行清洗1次、蒸饭机、炉台、饭菜保温机每天使用完毕要进行清洗干净。 6.服务商应该保证厨师团队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健康证),定期体检。坚持先体检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的原则,对身体、服务和技能不适宜的员工要及时调整。服务商还必须加强厨师团队服务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个人卫生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及考核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7.根据员工反馈意见,不断改进食堂服务质量。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选定中标人家数:选定1家服务商,为招标人提供周期为1年的食堂经营服务(含食材配送)。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15万元/年(具体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服务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能为本次招标内容提供服务的服务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自证,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6)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等;
(7)服务商必须能提供厨师服务团队,厨师团队相关人员的招聘、管理、工资发放由服务商负责,人保财险南宁市公司不负责厨师团队的招聘与工资的发放等工作;
(8)服务商必须能够提供与服务相对应的普通发票;
(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以及2020年1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等失信行为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通过审核后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明确委托时间、权限和事件,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的财务情况说明)复印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复印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截图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及报名期间)。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且与原件一致,核查原件,材料齐全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
5、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00元),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12月7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7日15时00分在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来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来时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开标。
五、网上查询:
、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业务咨询:
1.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36号/ 南宁市大沙田金象大道2号
2.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邮政编码:******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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