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开发定向井钻井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石油开发定向井钻井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6-02259-CPMC-00220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石油开发定向井(含直井)钻井工程项目预计工作量328口井(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共分为5个标段,共需求30型、40型、50型钻机队伍合计共43支。(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2预计工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及其拟派队伍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及其拟派钻井队伍都必须符合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资质管理规定;3.2持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颁发的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企业资质和钻井队伍资质;3.2.1持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颁发的临时钻井队伍资质的,施工区域必须注明限定在长庆油田所属区域施工;3.2.2 截至投标之日,所有钻井队伍资质和企业资质均必须是有效资质;3.3持有授权长庆油田分公司颁发的资质只需要具备2015年钻井队伍资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包含钻井工程类相关服务。4.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须包含钻井工程类相关服务。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凡参加2016年度长庆油田钻井一体化施工服务招标的投标人和“一对一”服务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4.5投标人的每支钻井队伍在本次钻井工程招标中只允许报1个标段。4.6投标人必须符合HSE资格审查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4.6.1具有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4.6.2具有HSE规章制度和HSE操作规程;4.7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则上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4.8投标人所属施工队伍2015年发生以下事故之一的,否决投标人的投标:4.8.1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事故分类与分级见招标公告附件);4.8.2所属队伍曾因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强制性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5.投标人拟派队伍资格要求5.1参与长庆油田2016年井筒工程集中招标——钻井工程第1次招标的钻井队伍及其他潜在投标队伍均可报名,但在第1次招标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队伍,在被确定为中标队伍后,在本次招标中不再进入详细评审程序。本次投标队伍未发生变更的,队伍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一致;本次投标队伍发生变更的,变更前队伍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一致。5.2钻机级别必须与所投标段需求的钻机级别一致。5.3投标队伍的人员数量必须满足相应钻井等级的人员数量配置要求。(人员配置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5.4投标人拟派施工队伍2015年出现以下事故之一的,否决拟派队伍的投标:5.4.1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事故分类与分级见招标公告附件);5.4.2发生井喷及以上事故,火灾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井架倒塌事故的。5.5有效证件要求至少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有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1-30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2-03 17:00:00.0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6年1月30日至2016年2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开发区芸辉路8号(长庆油田第一输油处未央湖会议中心晋楼101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①每个标段做一份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U盘(空);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统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每个标段一份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列出拟投在本标段所有队伍名称。(购买招标文件是招标报名的必须程序,每个拟派队伍均须购买一本以完成报名)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请携带银联卡)6.3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3-01 10:0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1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开发区芸辉路8号(长庆油田第一输油处未央湖会议中心)。7.2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递交)7.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开标时间: 2016-03-01 10:00:00.0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开发区芸辉路8号(长庆油田第一输油处未央湖会议中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编: 100029
联系人: 闫博 马泽圣
电话: 186*****530 传真: ***-********
电子邮件: daqingzbgs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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