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焦冷却与输送设备招标公告

半焦冷却与输送设备招标公告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半焦冷却与输送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半焦冷却与输送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招标,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半焦冷却与输送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16-003

三、招标内容:半焦冷却与输送设备(包含螺旋输送机、埋刮板输送机、双层电动翻板阀等)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经验三年或三年以上的。

4、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5、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合法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投标文件中须另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专卖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

6、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参加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相关认证或行政许可)原件及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集团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

七、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与时间: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购买时间:(2015年1月21日-2015年1月31日)。

标书费缴纳帐户: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帐号:********4973

行号:********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名称:伊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业区信用社

账 号:8411 5001 2010 1003 50300

行 号:40288 4300 156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

开标时间:2016年2月2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31楼会议室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 张 昊 电话:****-*******

E-Mail:********8@qq.com">********8@qq.com

技术联系人:刘强斌 电话:150*****940

许敏华 电话:183*****736

十一、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邮政编码:830002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16年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煤炭 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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