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资本市场培育服务中心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市资本市场培育服务中心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资本市场培育服务中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3-FW312-ZFCG312

项目名称:金华市资本市场培育服务中心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年

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500万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资本市场培育服务中心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服务内容:金华市资本市场培育服务中心定位为金华市中小企业规范培育平台、资本市场普惠服务基地,集聚整合交易所、券商、中介机构等各类专业资源,以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为具有一定行业优势和产业规模的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信贷融资、债券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重点帮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统筹推进企业培育、规范、挂牌、上市等资本市场普惠服务工作。
(二)服务要求:1.按项目采购人要求开展金华市资本市场培育服务中心有关工作;2.应具备一定的行业资质、专业力量团队,常态化在金华开展资本市场培育服务工作;3.按约定时间及时完成本项目约定的企业培育、股改、挂牌、上市等任务,并建立相应的可核实的工作台账记录等;4.定期向项目采购人提供工作成果报告;5.根据项目采购人作为政府部门的性质,配合做好项目执行、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审计监察工作。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1室),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articleId=kYy8umthxxyWwKSezRL%2B3g%3D%3D&utm=luban.luban-PC-*****.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3664e*****cb11eeb26a812a98ea518e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地 址:金华市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胜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张锋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0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张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标签: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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