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计算机打印机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计算机打印机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受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的委托,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对计算机、打印机项目(项目编号:HBGP-2008-0015)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第一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需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台式计算机 | CPU:E4400/1G内存/160G硬盘/DVD刻录/256M独显/键盘、鼠标/17寸宽屏液晶/音箱/3年质保/预装WINXP系统 | 台 | 1 | 现货 |
第二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推荐品牌及技术需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打印机 | HP1020 | 台 | 1 | 现货 |
第三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推荐品牌及技术需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打印机 | HP1522NF | 台 | 10 | 现货 |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提供的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
(五)在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一次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所投产品的代理、授权证书、经销许可证明等。多次参加河北区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授权证书、经销许可证明等。
(六)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提供3C认证证明。
(七)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一种品牌。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含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验收合格的最终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设备及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请供应商于2008年1月21日下午16:30点前将报价文件递交(或传真)至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邮政编码:300143
网 址: www.ccgp-tianjin.gov.cn/tj-hebeigp.jsp
电子邮箱:hbqzc@163.com
传真电话:********
采购单位:天津市河北区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月21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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