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蔬菜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第七师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9日 23: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承骏
项目联系电话 133*****852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阿独公路南2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郝先生,0992-*******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奎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大地中央广场2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承骏,0992-*******

项目概况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DZB【2023】-023-CG

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畜禽水产、蛋类、蔬菜、水果、调料干杂、豆制品、奶制品、粮油及其他消耗品类。

合同履行期限:预算金额使用完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合格有效期内。(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领取

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箱:xjkdzb@126.com。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7.《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奎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奎屯市大地中央广场2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奎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奎屯市大地中央广场2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阿独公路南261号        

联系方式:郝先生,0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奎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大地中央广场26楼            

联系方式:何承骏,0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承骏

电 话:  133*****852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伊犁,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签: 食堂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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