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经费工程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经费工程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水务局的委托,对虞城县2015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经费工程二标段监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括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虞城县2015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经费工程
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6】004号
招标范围:洪河头水库、虬龙沟姜楼水闸等维修养护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预算金额:19411.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安全、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或商丘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提供);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虞城县2015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经费工程公开招标第二标段监理,分别于2016年01月12日-2016年01月19日和2016年01月19日-2016年01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两次招标公告,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报名并领取文件的企业只有北京正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一家。经虞城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公示期限从2016年1月28日起至2016年2月3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单位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虞城县水务局
地 址:虞城县胜利路水务局
联 系 人:宁先生
电 话:138*****633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华商世贸9楼B01室
联 系 人:于女士 张女士
电 话:****-*******
2016年01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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