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一中队”及训练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采购任务
“三所一中队”及训练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采购任务
劳务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三所一中队”及训练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拟对以下劳务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苍梧县梨埠镇、苍梧县石桥镇。
工程造价:********.43元
建筑规模:苍梧县轻武器射击训练场、看守所(包含武警中队)配套基础设施、警犬训练基地、公安系统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健身体育场。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根据实际采购自行增加或减少)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注明:1、劳务有充足的资源。2、上列数量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供应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的供应商。
2、服务质量优良,未列入广西建工集采平台黑名单。
(二)材料验收要求
1、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及行业标准要求。
2、供方必须提供全面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3、如所供材料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不合格,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材料供应时间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若因供货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材料数量验收方式:采取现场过磅计重的方式或现场清点。
(三)劳务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以上招标所有范围为综合单价,包括(辅材、小型劳务工具、包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施工过程中其他的一切风险费用。
2、按施工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如超过签订合同数量,招投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如招投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投标方无偿提供。
3、货款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4、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中标后及时与招标单位(使用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保证项目施工生产需要。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其他补充事宜(建议3-5家)
被邀请单位名单:
1、南宁市联工劳务有限公司
2、南宁安顺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3、南宁市安桂劳务有限公司
未被邀请的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彬彬
电 话:134*****394
邮 箱:*********@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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