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洪洞县城东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调整的公示公告
洪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洪洞县城东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调整的公示公告
洪洞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召开了洪洞县城东控制性详细规划C-02-09地块调整论证报告论证会,与会专家经过认真讨论、审议,一致认为本次控规调整可行,修改理由充分,同意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现将调整后的规划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0月30日
用地位置:调整地块位于洪洞县火车站东侧,西至规划车站南路,南至站东街,北侧、东侧为现状居民住宅用地。
用地面积:4567平方米。
调整原因:调整地块在控规中的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目前尚未开发建设。随着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洪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即将批复,依据国土空间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调整地块的用地性质发生变化,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地块现为洪洞县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仓库,为上世纪60年代所建,地势低洼排水不畅,部分仓库受损严重无法使用;仓库位于中心城区,因环保原因,大型运输车辆无法进出城区,企业被迫外迁另寻租赁场地,导致仓库用地闲置。洪洞县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受市场经济冲击,业务量缩减,营业额下滑,还有历史欠账与企业改制时补交职业保险及生活补偿借款无法偿还,使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全国各地包括洪洞县的商业地产存在过剩现象,若该地块作为商务用地开发必将形成新的商业建筑库存,不利于改善企业状况。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在不影响县城规划的前提下,企业提出将该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可以解决企业经营困难问题,同时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综上,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11月),为落实上位规划及实际发展需求,将C-02-09地块调整成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有利于优化存量土地,促进闲置土地利用。
调整内容:用地性质、地块指标。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涉及调整内容的表述,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者,请在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洪洞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
咨询电话:0357-*******
邮 箱:********@qq.com">********@qq.com
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3日
标签: 控制性详细规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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