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昭苏镇灯塔知青馆文化产业发展项目(二标段)
昭苏县昭苏镇灯塔知青馆文化产业发展项目(二标段)
1. 招标条件
昭苏县昭苏镇灯塔知青馆文化产业发展项目(二标段)经昭苏县发改委以昭发改字2015】233号文核准实施,招标人为昭苏县昭苏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昭苏县昭苏镇灯塔知青馆文化产业发展项目(二标段)。
2.2建设地址:昭苏县昭苏镇吐格勒勤布拉克村。
2.3建设内容:室内装饰及电器安装。
2.4本工程招标共分1个标段。
2.5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2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7月30日,总工期:153天(日历日)。
2.6招标的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的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考核证,造价员岗位证,资料员岗位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企业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2项及以上(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等证明材料),区外企业需提供区外企业进疆备案册(以上均为原件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并同时携带四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1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京时),在伊宁市合作区35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3室来人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京时),在伊宁市合作区35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3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含图纸),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4万元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苏县昭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兴
电话:138*****2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惠
监督部门:昭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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