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旅?义乌之心城市生活广场工程冷却塔设备采购项目
商旅?义乌之心城市生活广场工程冷却塔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WHW********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旅·义乌之心城市生活广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冷却塔设备供货及安装等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工程用地面积487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3 万平方米,地上 8 层,地下 3 层,建筑高度约
2.2建设地点:位于义乌市工人路以北、北门街以西、新马路以东地块。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配合总包及其他相关单位进度。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3.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3.1若投标人为设备制造企业,必须满足: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不少于150万美元;
②参投冷却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且符合相应许可生产范围;
3.2若投标人为设备代理企业(或设备制造企业同一母公司的销售子公司),除满足上述两点要求外,还必须同时满足:
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或不少于30万美元;
④须提供拟投设备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投标人自
3.4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投标人请于
********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wggzy.com)发布。
********7">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新马路169号图书大厦一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丹阳街100号3楼(义乌分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罗先生
电话:****-********、137*****995、138*****96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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