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新标准制作类用品用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新标准制作类用品用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新标准制作类用品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新标准制作类用品用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招标代理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新标准制作类用品用具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信筒箱、章戳盒、主题墙、便民服务盒、现金柜台书写垫板、现金柜台遮阳帘、宣传公告架、宣传灯箱、海报架等23种新标准制作类用品用具,详见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1年,协议到期,若双方无异议时,本项目续签一次,期限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供货服务。
3.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3.3投标人须具备办公用品用具生产及销售资格。
3.4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在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购买招标文件(点击供应商入口--注册账号--登录系统--选择本项目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购标所需资料,审核通过后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线上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平台服务费100元/标段。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上传,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12层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
地址:太原市五一东街14号
联系人:朱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系人:兰亚珍、程建、李庆红、李新民
电话/传真:0351-******* 158*****008
标签: 新标准制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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