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纪实片拍摄项目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舟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纪实片拍摄项目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为做好舟山市土壤普查相关工作的宣传培训及普查代表性过程的视频档案资料保存工作,全面记录和反映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全过程,系统展示工作成效,市土壤普查办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拍摄“舟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纪实片”,对2023-2025年普查工作推进与技术操作的一些场景进行视频资料采集,有针对性地跟踪拍摄舟山市土壤三普各年度、各环节工作,重点反映各地典型经验案例及成效,真实记录三普工作全过程,舟山市农业农村局对纪实片拍摄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服务内容:纪录片拍摄制作服务,时长8分钟左右。
三、预算金额:8万元。
四、项目名称:舟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纪实片拍摄项目。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取得资质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限定为舟山市范围内,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广播、电视、电影、录音、视频拍摄、宣传片制作等相关服务内容。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报名资料
遴选文件按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骑缝章,装入不透明文件袋中密封报送,在文件袋正面注明单位名称,封口处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1、报名表(见公告附表);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U盘或者光盘提供本公司制作的样片3部;
5、企业资质等其它资料。
七、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参选人应于2023年11月22日14:30前将报名文件交到舟山市农业农村局(舟山市临城新区临长路195号,联系人杨梢娜,电话:0580-*******),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名文件处理)。
八、评审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经局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名单位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家服务机构。
九、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公告在舟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后发出中选通知书。
十、评审过程由我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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