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丛书出版发行服务采购需求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丛书出版发行服务采购需求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丛书

出版发行服务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前海法院深入落实《前海方案》《前海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内地与港澳法律规则的“软联通”,为商事主体开展跨境商事活动提供规范的、透明的指引和遵循,助力前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充分展示前海法院法律规则衔接研究的体系化成果,向粤港澳大湾区商事主体提供全面准确的跨境投资指南,拟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丛书出版发行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30万元。

(二)需求清单

序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预算限额

1

前海法院《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丛书

出版发行服务项目

1

丛书共3000本,总字数不少于60万字。

3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项目技术要求

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要求的视为负偏离并作扣分处理。

合同签订后,服务供应商需及时获得丛书出版所需的标准ISBN书号和出版所需的CIP,并按照下列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本丛书共三个分册,一册一号,共需三个ISBN书号和CIP。

★(一)丛书主要内容

名称

字数和语言

数量

《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公司法篇》

不少于20万字,语言为中文加英文

1000本

《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合同法篇》

不少于20万字,语言为中文加英文

1000本

《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诉讼规则篇》

不少于20万字,语言为中文

1000本

备注:3000本图书由供应商出版后免费赠送。

★(二)印刷装帧要求

本书采用16开本,成品尺寸170 mm×240 mm,平装、胶订;封面设计、正文排版美观大方,能够体现本书特色,并与采购方充分沟通,出版前提供样书征得采购方同意,封面用纸为250克铜版纸,单色印刷、亚膜烫金;正文用纸为70克胶版纸,印刷油墨清晰、均匀。

★(三)内容编辑要求

文字布局合理、录入正确,格式前后统一;对本书中存在的错别字、语法错误、资料错误和常识性错误进行改正,并按图书出版规范要求对稿件文字作规范整理。

(四)项目管理、服务要求

1.项目服务团队要求

本项目要求服务供应商安排项目服务团队专门负责与采购方实时对接,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人,包含图书出版发行、项目对接服务人员等。

2.保密要求

(1)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均应严守在履行本需求中通过各种方式知悉的采购人业务信息,不得泄露。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遵守采购人保密等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一律做到不该过问、阅看、记录、外传的审判工作秘密坚决不问、不看、不记、不说不传;不在公私场合、私人通讯和各种媒体中谈论、发表涉及审判工作秘密事项的观点、言论。

(2)成交人不得将本需求的内容向采购人和成交人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

(3)供应商在进行服务过程中,需确保采购人的信息安全,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删除、修改和转移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在工作地点以外的电脑上使用过的资料应做好保密工作。

(4)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应返还采购人提供的业务资料和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各种材料,不得存留原件及任何复制品。

(5)供应商应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或在服务合同中列明保密条款,约束供应商履行保密义务。

(五)其他要求

▲1.具有法律研究、法律英语出版发行业绩。

▲2.安排具有丰富法律专业背景、熟悉法律专业知识的编辑队伍执行本书的编审、出版工作。

★3.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采购方向服务供应商提供书籍文字稿件,服务供应商收到书籍文字稿件的5个月内出版本书,并于出版后15日内将图书直接邮寄分发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出现装订错误、缺页、破损、印刷不清等问题的应在15日内予以免费更换和补齐。

四、商务需求

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要求的视为负偏离并作扣分处理。

★(一)服务期限(完成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服务地点:前海法治大厦;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4.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5.投标供应商应先充分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验收要求

1.服务质量标准:供应商服务人员按采购方规定方法进行服务工作,所完成的业务成品需达到采购方要求。

2.业务量验收标准: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收到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先支付70%的服务款项,服务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0%的款项。

(六)售后服务:

1.中标供应商需保证提供服务的工作量及质量满足履行本需求的要求。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有权利和义务对服务人员的数量、岗位和工作量标准按照采购方业务处理的要求进行合理地调整,以达到服务的优化;但应尽可能保持服务团队人员的相对稳定。

▲2.中标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方的监督管理,对采购方提出的处理意见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整改,并定期汇报落实及推行情况。

3.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对服务团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采购方有关规章制度。

(七)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五、评标定标方法

由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并报院长办公会最终决定。项目评分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六、响应方式及期限

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前,向本院递交根据本项目需求制作完备的响应文件,参考投标文件的格式见附件二。响应文件须密封,含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现场或邮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8:00。

联系人:审判管理办公室潘小姐,电话07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

七、廉政监督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收社会公众及潜在服务供应商的监督,廉政监督电话:曾先生:0755-********


附件1:评分信息.doc???附件2:投标模板.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究 发行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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