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新华街第五小学升旗台设备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花都区新华街第五小学升旗台设备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五小学(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升旗台设备。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需求
升旗台设备清单
1、项目内容:货物类
2、采购性质:分散采购
3、公示期: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2日
二、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三、商务需求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费用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结算。
2、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四、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价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8日至11月23日17点00分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文件(纸质文件可通过邮寄或递交到学校门卫室)。
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宝华路40号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188*****440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文件密封,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
2、方案含报价单。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参加报价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方法
(一)我单位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投标报价时或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评审小组将从“报价”(占比30%),“工艺、款式、服务、质量”(占比70%)两大方面进行考量,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将成为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方式:?188*****440
标签: 升旗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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