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施工招标公告

派出所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施工招标公告


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国庆乡派出所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国庆乡派出所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根据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第二批(第二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资金的通知(普财建[2015]150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江城县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金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国庆乡派出所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

2.1.2项目业主:江城县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1.3建设地点:江城县国庆乡派出所南侧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6计划投资:约100万元

2.1.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

抗滑桩、挡土墙、谷坊坝、截水沟、排水沟、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投标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该工程项目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工程);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申请;

3.5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 月25日至 1 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5.3条款所要求的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200元,图纸600元,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5.3条款所要求的资料和手续费(含邮费)后 3日内寄送。

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由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除外);(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组织机构代码证;(7)税务登记证;(8)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B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135*****43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金坤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覃女士 周先生

电话: 139*****905 133*****9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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