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第1、2、3、5、6包重新
随州市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第1、2、3、5、6包重新
随州市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物资采购
第1、2、3、5、6包重新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农村能源项目建设要求和随州市财政局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6)11号批准的采购方式,随州市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随州市农业局,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第1、2、3、5、6包进行重新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随州市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第1、2、3、5、6包
2、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采购计划86.02万元,第1、2、3、5、6包计划51.52万元。
3、本次招标内容:共5个包
包号及名称 | 计划采购品目 | 数量 |
第1包:沼气项目建设关键设备(一) | 户用管材管件 | 460套 |
第2包:沼气项目建设关键设备(二) | 小沼总流量计 | 23套 |
第3包:沼气项目建设关键设备(三) | 分户流量计 | 460套 |
第5包:沼气工程项目关键设备(五) | 脱水脱硫设备及阻燃器及相关辅件 | 23组 |
第6包:户用沼气项目关键设备(六) | 户用升级版灶具 | 460台 |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2、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线,具有自主产品品牌和产品研发能力;
3、具有足够的生产供货能力、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和售后服务网络;
4、沼气灶具具有全国工业产品家用燃气灶具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代理公司持下列资料报名,初审合格、招标人复核后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打印,须注明所投包号,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⑥《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报名时一并提交。
没有提供以上原件、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原件为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打印件的,都不接受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以对本招标项目的第1-6包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0.5万元/包,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至收款单位: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 180*****392********,开户行:工行随州曾都支行,行号:********0029。
请严格按上述内容填写,注明所投的包号,不得简写,错写等未能入账的,责任自负。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其缴纳依据以收款单位银行出具的书面依据为准,退换投标保证金时,原路返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代理公司开标室(随州市左岸星城小区6号楼1单元101室)。
请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持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拒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逾期送达的,也将被拒收;同时递交评审所用原件资料(可不密封)和投标样品(在文件中提供彩色图片,各包需提供样品)。
招标代理人接收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年2月24日14时30分。
六、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www. ccgp-hubei.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州市农业局
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传真 电 话:0722—*******、*******,QQ:********64
联 系 人:吴经理133*****017、杨经理133*****117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8日标签: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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