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公路局除雪设备采购项目
普格县公路局除雪设备采购项目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4]214 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四川明悦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普格县公路局委托,拟对“普格县公路局除雪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下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并提出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普格县公路局除雪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MYX**********
三、项目预算:29万元,共分1个包。
四、采购内容概况: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竞标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磋商文件获取:
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送至四川明悦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1)申请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申请人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对其参加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报名资料的递交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未到达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按照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公布。若申请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代理机构,若因申请人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给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收取300元的报名(文件)费。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时间、地点: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8楼。
九、本项目相关信息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公示。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格县公路局;
地 址: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南路7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明悦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攀西国际商贸城c塔楼9楼;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130*****913。
标签: 除雪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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