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精神病医院异地扩建新住院大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第二精神病医院异地扩建新住院大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异地扩建新住院大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招【2016】17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异地扩建新住院大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衡阳市

2.3规模:约2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产品厂商必需拥有独立自主的HIS(医院信息管理系统)、LI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EMR(电子病历系统)、PACS(影像管理系统)并具有相关软件登记及著作权证书;

3.4投标产品厂商须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省级信息产业厅颁发的软件企业认证;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须以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为准,查询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投标,查询不合格的单位拒绝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3日(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

(1)单位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2)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企业社保登记证副本(或缴费证明原件);

(7)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省级信息产业厅颁发的软件企业认证等相关软件登记及著作权证书原件和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长丰大道33号科技创业大厦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清单6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7.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投投标行政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须在开标前缴纳;

8.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名: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开户行:建行衡阳华新支行

账号:****************4070

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异地扩建新住院大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异地扩建新住院大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

地 址:衡阳市天马山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50*****7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长丰大道33号科技创业大厦3楼

联系人:陈雨雯 

电  话:183*****5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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