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屏山县环境质量月报

2023年7月屏山县环境质量月报


2023年7月,屏山县县城环境空气共计自动监测31天,有效监测31天。其中22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本月AQI(空气质量指数)范围为37-133,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天数共31天,达标比例为74.2%。空气质量指数类别统计结果为优9天,良14天,轻度污染8天,中度污染0天,重度污染0天,严重污染0天。本月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5。

2023年7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浓度

城市

(或具体点位)

二氧化硫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臭氧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屏山中学

9

16

0.8

174

33

19

2.85

注: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各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2023年7月 河流水质评价结果表

断面名称

所在地

规定

类别

上月

类别

上年

同期

本月

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箭板河两河口

屏山县

/

西宁河新市镇

屏山县

/

中都河和平街

屏山县

/

注:1.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21项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氟化物、总磷、氰化物、硫化物、砷、化学需氧量、铜、锌、硒。

3.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2023年7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

所在地

水源地断面

名称

水源地

类型

水质达标率(%)

主要污染指标

单独评价指标

超标项目

上年

同期

上月

本月

屏山县

金鱼洞水库

湖库

100

100

100

/

总氮

注: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

3.单独评价指标为总氮、粪大肠菌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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