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玉米单产提升三年行动项目-杀虫灯采购及无人机飞防等绿色群防群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德县玉米单产提升三年行动项目-杀虫灯采购及无人机飞防等绿色群防群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德县玉米单产提升三年行动项目-杀虫灯采购及无人机飞防等绿色

群防群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德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永德县玉米单产提升三年行动项目-杀虫灯采购及无人机飞防等绿色群防群治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HZC-2023-11-08

项目名称:永德县玉米单产提升三年行动项目-杀虫灯采购及无人机飞防等绿色

群防群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190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包括单项预算价)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采购杀虫灯300盏及无人机飞防*****亩,具体规格、技术参数或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交货方式:供应商需按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数量,指派专人、专车将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采购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所有产品均应满足使用要求。

(四)质量要求

1.杀虫灯产品质量要求:供应商所供产品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产品的出厂要求,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如所供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由供应商免费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供应商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2.无人机飞防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区域按质按量完成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作业前中标供应商需对地型地貌进行勘察,并提交作业方案。飞防前应进行试航试喷,每天飞防作业完成后及时提供飞防航迹。

(五)售后服务时间要求:杀虫灯产品整机质保三年,提供3年4G网络流量,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免费对产品进行维修保养,且在质保期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仅收取成本费用;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需求后,应于30分钟内响应,8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售后服务。

(六)培训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涉及人员进行现场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杀虫灯的调试、使用、常规维修、维护及保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杀虫灯的交货安装调试工作且均能正常使用;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飞防作业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飞防服务工作,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由双方共同协商飞防服务时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拟投入飞防作业人员须具备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报表)。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及时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前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三)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四)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凡有意向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请联系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德县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南路)

(二)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指定地点。

(三)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德县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南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德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王玉田

联系电话:137*****689

联系地址:临沧市永德县永德南路

代理机构: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展艳/陆文甜

联系电话:147*****842/137*****852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幢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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