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卢氏县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06827&=
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卢氏县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06827&=
项目概况 卢氏县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3-127 | |||||||||||||||
2、项目名称:卢氏县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853,825.48元 | |||||||||||||||
最高限价:*******.4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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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 (2)、采购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3-127、LSGZ[2023]285-ZC202 (3)、采购人: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 (4)、项目总预算金额:¥*******.48元 (5)、资金来源:贷款资金,已落实 (6)、项目内容及规模:卢氏县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包含东明村、石龙村、河西村、黑马村、张麻村土木结构房屋拆除及砖混结构房屋拆除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具有在本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之后开标之前,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上传加密响应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2月0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响应人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响应人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卢氏县解放路东段 | |||||||||||||||
联系人:郭文美 | |||||||||||||||
联系方式:159*****76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众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河洛印象小区东南角 | |||||||||||||||
联系人:张冬梅 | |||||||||||||||
联系方式:139*****16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冬梅 | |||||||||||||||
联系方式:139*****169 |
标签: 西城区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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