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镇小微水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道滘镇小微水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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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道滘镇小微水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JADJD********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滘镇小微水体整治工程(审批 核准或备案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
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道滘镇水
务工程运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招标人为东莞市道滘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道滘镇小微水体整治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道滘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为约653万元的水体整治工程。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6,533,596.84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6,533,596.84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
民币1,130,517.55元,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188,321.56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华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
价审核单位:东莞市道滘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道滘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审查
单位:/,勘察单位:/。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道滘镇小微水体整治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
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底泥清淤工程,临时围堰工程,临时便道工程,余泥处理工程等。
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
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1
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01月19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12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
项目建设期内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的通知 (建
市(2014)15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
154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建市 2015)20号)及 住房
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即 水安B 类证):
口市政工程(供水工程 排水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建安B 类证)
3.2.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
电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 企
业资质栏 的 资质名称 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
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 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 (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
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 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简称 水务信用系统 )
己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 信用档案 ),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
用档案状态不能为 限制投标 或 限制承接工程 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
档(包括:法人 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
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
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
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
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 拒不签订合同 应当提
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
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 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
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
假,骗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 工程质量管理规
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在本市因违
反安全生产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
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
般安全事故负有贵任,造成2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 工程质量
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在
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
造成3一9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 工程质量管理规
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3.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 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 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
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
揽业务的情形。
3.3.8投标人不得在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网址:
http:/xypt.mwr.gov.cn/)或在 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中被列入 失信黑
名单 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3.3.9根据水建管 2005 80号文及粤水基 2005 65号文的规定,水利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 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口3.3.10供水 排水等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要求
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贵人(A类证) 项目负贵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0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
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公开招标时采用
口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
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
价元,售后不退。 邀请招标时采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06日09时30
分。投标会时间:2023年11月06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标室(7)。
5.25.2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广东省 东莞市)发布的文本为准。 公开招标时采用
7.投标担保
口7.1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担保
7.2投标担保金额:******
7.2.1投标担保形式:
1 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
2 其它:
/
注意:(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 招标文
件以及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道滘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电话:
0769-********:
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城村滨江西路121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以及开标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
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道滘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电话:0769-********
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城村滨江西路121号:
电子邮件:
8.2其他:
9.联系方式
众标代
招标人:
东莞市道浴镇水务工程运营中记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元招标代斑有限公司矿

址:
东莞市道滘镇南城衬滨江西路21号-/地
址:
东莞市莞较街创小挺感莞送道
6u2
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室

编:
******

编:
******
联系人:
叶工
联系
人:
林进源

话:
0769********

话:
0769-********

真:

真:
076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p月27日

标签: 小微水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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