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厨房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建厨房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厦门市新店中学委托,中重信(厦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ZZX[CS]*******、新建厨房改造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新建厨房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新建厨房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采购包1(新建厨房改造):
采购包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742,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B********-装修工程 | 新建厨房改造 | 1(批) | 否 | 新厨房的投入须满足约5000平餐厅的供餐操作使用,能提供4000多名师共同进餐的需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3,10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磋商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credit.xm.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 应 商信息的,不认定供 应 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 应 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 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①供应商应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②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时间: 2023-11-20 至 2023-11-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3-12-01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3-12-01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并按规定进行解密及签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在评审当天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通过CA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再次报价,具体流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电子交易操作手册)。
4、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2-*******)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名称:厦门市新店中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新莲路1号
联系方式:0592-*******
名称:中重信(厦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12号丰润金融控股中心A座203-3单元B区
联系方式:137*****256
项目联系人:蓝先生
电话:137*****25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中重信(厦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重信(厦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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