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仲裁工作设备招标公告

土地仲裁工作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对一批土地仲裁工作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土地仲裁工作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6-X1-026-TZ

二、项目内容:土地仲裁工作设备采购,大约投资15.31万元。(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三、报价人资格及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报名前投标人须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查询并打印企业电脑咨询单【企业电脑咨询单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工商公示信息—登记信息”和“企业公示信息--企业年报(最新年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潜在报价人应先到公司、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查询。【报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不须提供)、行贿违法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等各一份亲自到人民检察院查询有无受贿、行贿记录。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请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1日止(正常工作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电脑咨询单(网上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时需提供原件)(以上证件均为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原件核查)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受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藤县分公司(藤县民安路18号二楼)购买询价采购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2月3日9时30分前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藤县分公司开标厅(藤县民安路18号二楼)递交,逾期不受理。

六、报价保证金递交递交截止及到帐时间:2016年2月2日17时前由报价人将报价保证金为:¥3000.00元转账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帐户上,并持转帐单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藤县分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将缴纳证明复印件按要求放入报价文件中;

户名: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500 1594 1510 5071 6039

开户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本级营业厅

七、截标、评标时间及地点:于2016年2月3日9时30分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藤县分公司第二开标厅(地点:藤县民安路18号二楼)截标。参加询价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按时参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要求携带的资质证件(与报名时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一致)】

九、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藤县民安路18号二楼 邮编:543300

电 话:****-******* 传真:****-******* 联系人:小梁

采购单位:藤县农业局 地址:藤县大道15号

联系人:黄卫东 联系电话:****-*******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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