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脱硫入口、脱硝出口增加流量计改造招标公告
2016年#1、#2脱硫入口、脱硝出口增加流量计改造招标公告
黔东电厂2016年#1、#2脱硫入口、脱硝出口增加流量计
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DC201622
招 标 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的东南部,在镇远县境内,与湖南省的新晃侗族自治县毗邻。厂址坐落在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侧紧邻320国道和上瑞高速公路,距镇远县城约46km,东北距岑巩新县城约8km。
因实际生产需要,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拟在#1、#2脱硫入口(共2套)及#1、#2脱硝A/B侧出口(共4套)合计增加6套烟气流量计。通过改造,提高风量测量装置的真实性、可靠性,满足环保检测要求,提高机组的安全性、经济效益。
现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1、#2脱硫入口、脱硝出口增加流量计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
二、招标范围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1、#2脱硫入口、脱硝出口增加流量计改造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1、#2脱硫入口、脱硝出口增加流量计改造项目的所有改造设计、供货(供货范围详见商务报价及技术文件)、检验、包装、运输、安装(含测量装置的现场安装、引压管路的敷设及连接等)、技术服务(标定、调试等)、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详见技术文件相关条款。
三、资金来源
本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技术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资质和能力。
(三)供货业绩: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应在同类型机组脱硫或脱硝CEMS系统有成功使用的业绩,其中6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或脱硝CEMS系统使用业绩不低于3个工程项目,投标方应提供相应的业绩及用户成果使用证明(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四)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201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主要技术人员: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及以上同类项目设备的上述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项目的同类设备安装调试经验。上述人员应能提供相关资格的证明文件;
(六)备品备件: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备品备件,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招标人要求;
(七)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八)质量保证和控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九)其他:
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2.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五、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二)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三)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五)联合体投标。
六、设备交货期及施工工期
1、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
2、施工工期: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7天内完成单台机组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七、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1月28日至2月2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面售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授权代理资质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2.本单位营业执照、授权代理资质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或每包)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标书费用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购买),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 月23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6年2 月23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http://www.cpeinet.com.cn)进行用户注册(C类会员免费),将注册成功后的信息资料(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注册审核通过通知邮件或者已注册会员专区信息截图,命名为“XX单位注册成功”)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gys@wldl.com.cn),并打印后现场交给招标人。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注册流程操作问题咨询网站服务电话,其余问题请咨询0731-********。
九、招标公告十、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 邮编:410004
联系人:方世清
电 话:****-******** 传真:****-********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马耀辉 电话:****-*******
标书购买费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账号:****************81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巩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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