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工程人工生态湿地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工程人工生态湿地
[0]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工程人工生态湿地绿化施工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0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工程人工生态湿地绿化施工 | ||||||||||||||||||||||||||
标段编号 | ****************0-BD-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工程人工生态湿地绿化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1月2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2月16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工程 人工生态湿地绿化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工程人工生态湿地绿化施工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湿地内 ⑵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3月-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5月(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以现场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为准), ⑶质量要求:完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4、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及以上的技术人员。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7、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招标系统费用255元,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200元,与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凡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无论何种情况,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费用不予退还。 8、潜在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16日。 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16日17:30时止。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6年2月 16日17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2016年2月17日17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于2016年2月17日17时前发布最高限价(招标已载明的,可不再行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2日14时00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三楼、区政府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若投标单位超过20家,则随机抽取12家)。 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现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经办人。 14、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zzbb.com)点击“会员登录”。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6年1月28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工程 人工生态湿地绿化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工程人工生态湿地绿化施工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湿地内 ⑵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3月-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5月(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以现场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为准), ⑶质量要求:完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4、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及以上的技术人员。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7、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招标系统费用255元,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200元,与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凡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无论何种情况,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费用不予退还。 8、潜在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16日。 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16日17:30时止。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6年2月 16日17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2016年2月17日17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于2016年2月17日17时前发布最高限价(招标已载明的,可不再行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2日14时00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三楼、区政府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若投标单位超过20家,则随机抽取12家)。 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现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经办人。 14、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zzbb.com)点击“会员登录”。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6年1月28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标签: 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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