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及教育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公建及教育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芳村高尔夫球场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公建及教育配套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城〔2012〕372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现对芳村高尔夫球场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公建及教育配套工程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芳村高尔夫球场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公建及教育配套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工、宋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总投资为1.66亿元,工程建安费用约1.479亿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包括1所中学(AF030658地块)、2所小学(AF030656、AF030451地块)、1所幼儿园(AF030450地块),总占地6480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655.23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0556.4平方米,建筑跨度最大为20.25米,建筑高度最高23.5米。建设内容包括公共教学楼、体育馆、食堂、室外活动场地、广场道路、围墙、门岗建设等。

3、监理范围:对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协调全过程等监理工作。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及与项目密切相关的配套工程的监理工作。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56.98万元。

七、 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 1 月 29 日至2016年 2 月 4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 1 月 29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 2 月 4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3 窗口。

4、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 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5、投标报名费100元,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凭证。

八、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 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 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吴工 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89号越豪大厦14楼

十四、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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