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交易论证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
水权交易论证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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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交易可行性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2-1640T*******)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广州中电荔新实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水权交易可行性论证项目(招标编号:0612-1640T*******)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选定供货单位。现将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水权交易可行性论证项目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
广州中电荔新实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拟通过水权交易增加东江流域水资源的使用权利,招标人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拟选择一家咨询单位,为本项目水权交易进行可行性专题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编制论证报告书,并负责为完成编制论证报告而进行的资料收集、现场调查、计算分析等的工作。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同时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证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证书、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投标人过往没有投标的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6 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地点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0楼1011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摘要:0612-1640T*******标书费(请在电汇时注明)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整),递交方式如下:
6.1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日期三天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划出,存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帐户名称: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帐 号:4400 1540 0450 5911 22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增城新世界支行
摘要:0612-1640T*******投标保证金(请在电汇时注明);
6.2银行保函,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信誉良好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有开具保函资格的分支机构按招标方认可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
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密封在唱标信封当中,同时上述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也应该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3月2日9时30分,提交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但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任何异议。
9、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人: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增城市新塘镇环保二路10号
联系人:张工
传 真:***-*******
招标代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234
传 真:***-******** E-mail:moshangcao5@163.com
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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