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次服务类招标公告
2016年第一次服务类招标公告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次服务类
招标采购(其他服务类)补充公告
驾驶员项目
批次编号:3016A1-QT
1.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项目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附件“《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次服务类招标采购(其他服务类)需求一览表》”。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其他服务类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七《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次服务类招标采购(其他服务类)需求一览表》中各项目相关要求。
各标包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详见附件七“《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次服务类招标采购(其他服务类)需求一览表》”。注:1. 类似工程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 在建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3. 投产工程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
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项目实施需要。
4.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5.投标报名要求:
5.1采用网上报名。
5.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1月28日―2016年02月04日,期间:10:00 -18:00(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28日―2016年0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平台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按如下地址和账户汇款,并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要求提供的文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xjdlzbqt@sina.cn。电子邮件中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包号、项目名称及发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发件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收到上述文件核对无误后,将在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平台上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
7.招标文件售价
7.1招标文件购置费: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标(包)销售,每包售价100元。
7.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有款项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7.3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财务管控系统的有关规定要求,凡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要参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次服务类招标采购(其他服务类)需求一览表》内项目的,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要求办理招标文件的购买事项:
(1)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直属或下属单位或集体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以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同城支票等其它形式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2)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直属或下属单位,在给被授权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办理用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借款事项时,不得以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收款单位作财务挂账处理,而应以被授权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个人借款的科目作挂账处理。
8.投标保证金:
按照《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次服务类招标采购(其他服务类)需求一览表》中每个包中所列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足额缴纳,本批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同城采用转账支票(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异地采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及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担保公司的投标保函。已认可的担保机构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2016年02月23日15时30分前交至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原新能物资大厦)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
9.开标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以招标文件和变更公告为准)
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3日15时30分(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原新能物资大厦)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2月23日10:00-15: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集中递交地点: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原新能物资大厦)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
10.2除特殊原因外,潜在投标人必须在02月23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凡是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者,请于2016年02月04日18时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非物资其他服务类):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原新能物资大厦)503办公室(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
招标业务咨询:李磊、梁国清、范宝龙
E-mail: xjdlzbqt@sina.cn(外网)
招标代理公司财务信息(请电汇或网银支付)
开户银行:建行乌鲁木齐天津路支行
行 号:********0374
开户名称: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名称: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业务咨询:唐燕金、李娜
电 话:****-******* *******
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平台招标文件购买操作确认人(由代理机构统一确认)
范宝龙 联系电话:0991- *******
友情提示:各潜在投标人按照公告要求发送《投标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至指定邮箱后,由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日前由标书购买操作确认人,按照先后顺序对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购买确认。购买截止日后仍未被确认的投标单位及时与购买操作确认人联系。
13.特此说明:
(1)根据国网要求投标人在商务投标文件中必须编入提供“重法纪、讲诚信” 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商务投标文件格式),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 在商务投标文件中必须编入提供“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告知出具之日前三年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情况),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
(3)请各投标人在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平台(http://newbidding.xj.sgcc.com.cn或220.171.1.158)办理投标人手续。本次招投标活动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网上报价,请各投标单位认真执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开标当天由于系统原因无法正常电子开标,可以现场拆封投标单位有效的纸质版报价进行唱标。
网络技术咨询:范宝龙
联系电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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