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木舒克市七处烽燧保护加固工程编制技术方案项目
图木舒克市七处烽燧保护加固工程编制技术方案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图木舒克市七处烽燧保护加固工程编制技术方案项目已由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物保函【2015】80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图木舒克市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编制技术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图木舒克市。
2.2 建设规模:对图木舒克市七处烽燧包括脱库吞木烽火台、阿勒吞木烽火台、阿勒吞木北烽火台、穷吞木烽火台、尤木拉克吞木烽火台、阔西吞木烽火台、泽吞木烽火台保护加固工程编制技术方案。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对图木舒克市七处烽燧包括脱库吞木烽火台、阿勒吞木烽火台、阿勒吞木北烽火台、穷吞木烽火台、尤木拉克吞木烽火台、阔西吞木烽火台、泽吞木烽火台保护加固工程编制技术方案。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8日至年2016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市第三师党校援疆楼17楼D座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9日16时30分,地点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政务网、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第三师政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图木舒克市文物局
地 址:图木舒克市文物局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曾绪清
电 话:136*****06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甲级资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第三师党校援疆楼17楼D座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黄翠
电 话:****-*******
8.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标办:****-*******
9.公告日期:2016年1月28日
标签: 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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