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比价采购公告2023年-2024辽宁大学化粪池等建筑配套排水设施清理服务
辽宁大学比价采购公告2023年-2024辽宁大学化粪池等建筑配套排水设施清理服务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辽宁大学化粪池等建筑配套排水设施清理服务。
2.项目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蒲河校区和辽大周边家属区。
3.服务范畴
本次清理服务采购为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崇山校区、校部家属区、汾河家属区、高职院家属区、二部家属区、南新村、南小院、临河巷以及育仕源小区化粪池等排水设施清理服务,中标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在发包方指定的时间期限内,对以下范畴进行清理服务:
3.1蒲河校区:
投标方需至少配备5立∕8立两种规格吸污车,管道高压清洗车。部分设备间处于走廊深处,吸污车辆无法进入,作业过程需要准备加长管或人工清掏,随时清通清掏下水堵溢井室、管道。排水井清掏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对井盖进行恢复,不能及时恢复的应安排专人看守。施工作业过程中污染区域应做好清洁,并将清掏杂物清理干净,清掏物不允许留在现场,清理的杂物送至政府指定的排放地点,雨水井、排水井和化粪池每年清掏3遍;食堂周边污水管道每年清拉2遍。
3.2崇山校区:
中标单位负责对发包方崇山校区的化粪池、污水井以及雨水井每年清掏3遍,对崇山校区食堂周边污水管道每年清拉3次;清淘物应及时排放,不留在发包方的场地内;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按照发包方时间和地点的要求,对指定的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及食堂周边污水管线及时进行应急疏通,疏通范畴包括建筑内排水立式主管道最下端至建筑外隔油池、化粪池及污水井之间的管线。同时,中标单位按照发包方要求,免费提供水枪冲洗服务,协助发包方完成建筑内排水立式主管道最下端至建筑外化粪池及污水井之间管线的疏通工作。
3.3辽宁大学家属区:
中标单位负责对发包方校部家属区、汾河家属区、高职院家属区、二部家属区、南新村、南小院、临河巷以及育仕源小区室外污水井、雨水井以及化粪池一年清掏三次,并将井内和池内的淤泥、石块、混凝土块、砖块、水泥袋子、粪便等所有杂物清理干净并及时运走。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按照发包方时间和地点的要求,对指定的化粪池、污水井及雨水井进行应急疏通,疏通范畴包括建筑内排水立式主管道最下端至建筑外化粪池及污水井之间的管线。同时,中标单位按照发包方要求,免费提供水枪冲洗服务,协助发包方完成建筑内排水立式主管道最下端至建筑外化粪池及污水井之间管线的疏通工作。
4.服务工作量
4.1辽宁大学蒲河校区:28个化粪池;2个隔油池每年清掏2遍;500个污水井;500个雨水井。
4.2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化粪池55座,污水井419座,雨水井231座,食堂周边隔油池4座,食堂周边污水管线200米。
4.3辽宁大学校部家属区、汾河家属区、高职院家属区、二部家属区、南新村、南小院、临河巷以及育仕源小区室外污水井488座,雨水井133座,化粪池55座。
5.验收标准
中标单位清淘完工并交由发包方现场代表进行签字验收。验收不合格,中标单位应于三日内进行免费进行重新清掏。接到紧急清淘任务后,中标单位需要6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果超时不来,每次罚款1000元。
6.报价币种:人民币
7.项目预算:服务采购预算为14万元。
8.采购方式:比价采购,低价中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9.合同期限
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
10.付款方式:
发包单位和中标单位签约后,分两次付清全部款项:
第一次付款时间:发包方在2024年9月1日之前支付中标单位投标合同总金额的50%。
第二次付款时间:发包方在2024年12月5日服务合同完成后,支付相应标段中标单位的中标合同总金额的另外50%。
中标单位如果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清掏任务及紧急疏通任务,发包方有权延后付款时间,直至中标单位完成任务,并且发包方验收合格,再进行支付,且发包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发包方每次付款的同时,中标单位需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二.标书要求
1.化粪池等排水设施清掏业务相关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具备吸污车数量达到四台及以上)。
6.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出具应对发包方紧急疏通要求,吸污车两小时内到场,以及如果到场超时,接受1000元/次处罚的承诺函。
9.以上材料胶印加盖公章,密封保存,一式三份。
三、评标时间安排
投递标书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时前将密封投标文件快递寄送至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后勤发展集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咨询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
辽宁大学后勤发展集团
2023年11月20日
标签: 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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