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兰滩水电厂厂房附属建筑物修缮招标公告
戈兰滩水电厂厂房附属建筑物修缮招标公告
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戈兰滩水电厂厂房附属建筑物修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XJ/GLT-ZB004-2016(III)
一.招标条件
戈兰滩水电厂项目业主为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戈兰滩水电厂厂房附属建筑物修缮项目资金现已落实,方案已确定,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全国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戈兰滩水电厂是李仙江干流七个梯级电厂中的第六级,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与红河州绿春县界河上,左岸距红河州绿春县县城约114km,右岸距普洱市江城县县城约50km;上游距居甫渡水电厂约44km,下游距土卡河水电厂约30km,距国境线约41km。由昆明经玉溪、元江、墨江、磨黑、宁洱、普洱、江城至戈兰滩水电厂公路里程约622km;由昆明经玉溪、元江、墨江、泗南江、戈兰滩水电厂公路里程约420km。
戈兰滩水电厂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7170km2(约占李仙江国内流域面积的89%),坝址多年平均流量407m3/s,以发电为主,枢纽主要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溢流表孔、泄洪底孔、消力池、电站进水口、引水隧洞、地面厂房和下游河道护岸工程等建筑物组成。
戈兰滩水电厂安装3×15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主要担任发电、事故备用。电厂控制方式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
所有施工项目均要求达到满足招标方及规范要求,并满足水工建筑物运行安全、电厂设备运行安全需要、各项规范及规程。
2.2具体工作范围包括:
(1)原临时房屋隔墙、门窗及吊顶拆除。
(2)原大厅重新隔断分布,修建隔墙、落地钢化玻璃、门窗、修复吊顶、费刷墙面等。
(3)要求的其他工作。
2.3施工期限:15天,并满足各项规范规定的要求。如果投标方服务质量不能满足业主方及规范要求,业主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无偿修改,或按有关规定作违约罚金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
为证实投标人完成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随其投标文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和说明资料,以及与该类似工程的有关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近房屋装修施工的业绩。
(4)投标人应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书。
(5)企业状况说明。
(6)投标人财务状况。
四.投标人的报名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4.1.1投标报名表
戈兰滩水电厂厂房附属建筑物修缮施工投标报名表
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4.1.2辅助资料
(1)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主要业绩证明材料(5个以上);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最近三个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4.2 以上资料请于2016年2月5日17:00时前,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至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计划供应部。
4.3 公司将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书原件。资格预审通过的单位购买标书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17日,开标时间计划为3月10日,地点暂定普洱市。(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及安全等一切自行解决。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都市品质小区A区7幢李仙江水电公司
邮 编:665000
联系人: 王登飞:****-******* 188*****991
马玉峰:0879—******* 158*****318
传 真:****-*******
邮 箱:dtlxjwdf@163.com
对该投标公告如有疑问或需澄清者,请与本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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