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的公告
关于发布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的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赣农规计字〔2023〕16号)和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九农字〔2022〕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4个。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一)遴选范围
从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基地中遴选,符合我县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提交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土地流转合同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须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乡(镇)提出意见后并盖章,将基地相关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
2.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再通过会议研究,确定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
2.基地要有较高的农业科技含量,对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农业基础设施。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热心服务农业工作。
5.建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档案等。
三、示范基地的权责
1.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基地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到基地观摩和学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工作,积极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试验示范、观摩、培训等。每年开展2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3.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材料、图片等资料,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
四、示范基地的权益
示范基地遴选确定后,由湖口县农业农村局与基地经营主体签订示范基地建设协议,对已认定的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基地标牌制作、基地建设、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药、肥料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进行物化补助。
五、申报材料
1.湖口县2023年度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生产基地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
申报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8:00时至8月31日18:00时止,向湖口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递交申请材料,联系人:夏清,电话:186*****779,邮箱:**********@qq.com。
附件:湖口县2023年度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湖口县2023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基地名称 | 法人 | ||
基地地址 | 基地规模 | ||
基地负责人 | 手机号 | ||
示范内容 | | ||
基地简介 |
申请单位意见 | 本单位申请列入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将认真履行示范基地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乡(镇)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标签: 农业科技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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